時間:2021-02-03 16:02 | 來源:中國西藏網 | 訪問量: |
【字體:大中小】 | 【打印文本】 |
金瓶掣簽制度的建立,使藏傳佛教活佛轉世制度化、儀軌化。自清乾隆皇帝以來這一轉世制度一直沿襲并傳承。比如,1793年,清朝制定了《欽定藏內善后章程》。1936年,中華民國頒布了《喇嘛轉世辦法》。2007年,中華人民共和國頒布了《藏傳佛教活佛轉世管理辦法》。
雍和宮金瓶(復制品)。楚翹 攝
1793年,清朝頒布了《欽定藏內善后章程》,其中第一條第一部分闡述了設立金瓶掣簽制度的原因;第二部分講金瓶掣簽的基本原則。規(guī)定:“大皇帝為求黃教興隆,特賜一金瓶,今后遇到尋認靈童時,邀集四大護法,將靈童的名字及出生年月,用滿、漢、藏三種文字寫于簽牌上,放進瓶內,選派真正有學問活佛,祈禱七日,然后由各呼圖克圖和駐藏大臣在大昭寺釋迦牟尼像前正式拈定。”第三部分規(guī)定:“假如找到的靈童僅只一位,也須將一個有靈童名字的簽牌和一個沒有名字的簽牌,共同放進瓶內,假如抽出沒有名字的簽牌,就不能認定已尋訪到的兒童,而要另外尋找。”第四部分規(guī)定達賴、班禪轉世靈童的掣簽原則。
北京著名的藏傳佛教寺廟雍和宮。楊月云 攝
從《欽定藏內善后章程》和管理活佛轉世靈童尋訪認定的實踐看,清朝管理尋訪認定達賴喇嘛、班禪額爾德尼轉世靈童制度的核心內容有:1.轉世事宜由中央主持,駐藏大臣會同西藏地方實施;2.經中央批準后,西藏地方按宗教儀軌進行尋訪,尋訪到的候選男童經過甄別靈異,確定三名報中央批準掣簽;3.中央委派駐藏大臣或專員主持儀式和掣簽;4.將中簽男童報中央批準后繼任,中央特派專員看視靈童并主持坐床典禮;5.西藏地方報中央批準確定靈童經師、啟用前世金印。
大昭寺。尼瑪次仁 攝
為此,清朝特制兩個金瓶,一個用于西藏各大活佛轉世靈童的認定,存放于拉薩大昭寺;另一個用于確認西藏以外的內蒙、外蒙、青海、甘肅等地的各大呼圖克圖活佛轉世掣簽之用,存放于北京雍和宮。至此,經過了一系列歷史演變,最終形成了以“金瓶掣簽”認定活佛轉世靈童的制度,并以國家法律的形式確定下來。
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